第 4 章 健康保險支付制度 Part 1 pp pp ※ pp & pp 為期末考範圍
前言 p.76
有兩種 – 核退制( reimbursement ): 醫療服務提供者直接向被保險人收費,再由被保險 人向保險機構請求退還費用。 – 支付制( payment ): 直接由保險單位付費給醫療院所。 eg. 全民健保 行政成本較低、較容易落實政策目標 支付制度的重要性 健康保險的付費方式
支付基準 ( Unit of Payment ) p.77
支付基準 意義: – 亦即保險人支付費用給醫療院所時使用的支付單位。 種類 : 1. 論服務計酬 / 論量計酬 (itemized fee for service) 依實際的醫療服務量支付費用 事後付費 適用於門診及住院診療 優點 缺點 – 「 氣球效應 」
支付基準 2. 論日計酬 (per diem) 依據醫院之總住院人日數乘以論日計酬標準 以前一年的資料為基礎 適用於住院給付 優點 缺點
支付基準 3. 論病例計酬 (case payment) 依病例組合分類預先訂定付費標準 – 例如自然產及剖腹產 – 將病人依照某些特質加以分類為同質性的組群 疾病診斷關聯群 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; DRGs) – 依病人的特質來定義病例 – 分類方法 : » 主要診斷類別 (疾病器官系統) » 是否進行手術(內科系統、外科系統) » 病人之年齡、手術類別、疾病種類、合併症或併發症
支付基準 – 三大類 DRGs : »HCFA 版 DRGs (老人及殘障者) »APDRGs/ 全民版 DRGs (各年齡層人口群) » 全民精緻版 DRGs /APRDRGs (涵括疾病嚴重度) 論病例計酬的優點 論病例計酬的缺點 「 稻草人效應 」
支付基準 4. 論人計酬 (capitation) 依據被保險人的人數及其醫療需要,計算總醫療 費用 事前付費 優點 缺點 針對缺點所發展出來的措施 : – 風險校正 (risk adjustment) – 外包模式 ( carve out )
支付基準 5. 總額預算制 (global budgeting) 保險人或政府在年度開始前 ,預先與某醫院或某機構 協定其年度之預算, 以涵蓋該機構一年內所提供醫療 服務之費用。 優點 缺點 必須搭配 DRGs 或相關分類系統,或 「區域預算」之 分配, 才可使醫療服務漸趨於合理。
支付基準 6. 薪水制 (salary) 亦即按固定時間支付一定報酬 優點 缺點
小結 論日計酬主要實施於住院部門,其餘支付基準在 門診與住院皆可適用 門診方面 – 論人計酬或論服務計酬配合總額預算制 住院方面 –DRGs 或以 DRGs 為基準的總額預算制 支付基準影響醫療服務之效率及品質甚鉅 – 當支付基準的分類單位愈小時 – 當支付基準的分類單位愈大時
支付標準 ( Rate of Payment ) p.92
支付標準 根據「訂定的時間點」來分 -- – 前瞻性支付制度( 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, PPS ) 在會計年度開始之前,預先訂定各項服務之支付標準 不論醫療院所實際盈虧、診療模式等均預先支付 優點:醫療院所有較高的誘因減少不必要的服務 如:論病例計酬、醫院總額預算 – 回溯性支付制度( ret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, RPS ) 事後依據醫療院所實際發生之成本支付費用 如:論量計酬
支付標準表訂定的方法 由醫療院所自訂 – 如:美國 1992 年之前的醫師 費 由醫事團體與政府(保險人) 共同擬定 – 如:加拿大的醫師費、台灣全 民健保的總額支付制度 由政府主導 – 如:台灣過去的勞保
支付標準之訂定 可能依據醫院成本、市場價格、個別院所 收費標準、協商或相對值表 「相對值表」依據較為嚴謹 – 以相對點數反映各項服務之相對成本
支付標準的相對點值 以資源耗用為基準之相對值表 ( Resource- Based Relative Value Scales, RBRVS ) – 反映醫師執行各項醫療服務所耗用之資源 – 分為三部分 : 醫師執行一項服務之投入 執業成本 專業訓練之機會服務成本 – 貢獻: 鼓勵醫師從事較多評估管理性質的服務,而不需靠 檢驗手術等增加收入
醫療費用總額支付制度 (Global budget)
醫療費用總額支付制度 意義:就健康保險特定範圍的服務,於年 度開始之前,由保險人與相關醫事團體預 先協定其年度總預算總額,以規範該醫事 團體,藉以達成合理控制醫療費用之目的。 – 可依「部門別」或分「區域」訂定 – 是ㄧ種「宏觀」策略合理調控醫療費用 – 仍須透過論服務、論日、論病例、論機構或論 人等支付制度,將預算分配給各院所
總額支付制度之財務處理方式 支出目標制( expenditure target /soft budget ) – 支付標準之點值固定且預先公告 支出上限制( expenditure cap /hard budget ) – 支付標準採相對點值,點值是浮動的 – 點值=預算 ÷ 服務總點數 – 可鼓勵醫事團體透過支付制度及審查制 度之改革以減少浪費
總額支付制度之優點 前瞻性支付制度,可藉預 算引導醫療服務之提供 ( budget driven delivery ) – 同儕制約 – 最具成本效益 – 績效基準支付制度 ( performance-based payment system )
總額支付制度之影響 對醫療費用控制之影響 –OECD 國家 – 西德 – 加拿大 對醫療品質之影響 – 健康指標 – 民眾的滿意度 留意:若採個別醫院總額或是支付 標準與醫院績效無關,則容易造成 效率不彰或病人等候 小結:宏觀面的總額支付制度必須 以微觀面的支付基準改革為配套
台灣全民健保 總額支付制度 pp
(補充資料) 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:法律依據 年度醫療費用總額範圍六個月前由主管機關 報請行政院核定( §47 ) 設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協定及分配醫療費用 總額( §48 ) 總額得依地區、住院、門診(醫師、中醫師、 牙醫師、藥事服務、藥品費用)設定及分配 比例( §49 ) 藥品費用總額超出一定比例由門診總額扣除 ( §50 ) 總額支付制度得分階段實施,日期由主管機 關定之( §54 )
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:主要策略 商議式民主決策模式、權 責對等之制度 以財務誘因引導醫療行為 藉資源重新分配提昇資源 配置效率與公平性
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:年度協商 由付費者、特約院所代表、及政府代表各 1/3 (共 27 人),組成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(費協會), 負責協商及分配醫療費用。 費協會於年度開始三個月前,就現有的給付範圍, 考量因保險對象人數、人口結構、物價指數、給 付範圍、醫療品質、其他醫療利用 / 密集度之改變、 以及政策之影響協定之。 – 若無法達成協議,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定。 協商程序流程圖
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: 區域預算之分配 依據健保局六個分局分配 – 依據校正風險後的論人計酬分 配各分局的預算(依公式計算) – 採漸進方式
(補充資料) 醫療給付費用總額設定公式 年度醫療費用總額 = 年度每人醫療費用 × 實際投保人口數 年度每人醫療費用 = 基期年每人醫療費用 × (1 + 人口結構改變率 +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+ 協商因素 ) 年度醫療費用總額 = 年度每人醫療費用 × 實際投保人口數 年度每人醫療費用 = 基期年每人醫療費用 × (1 + 人口結構改變率 +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+ 協商因素 ) 15
(補充資料) 總額設定公式 NHIE t+1 =ΣNHIEP (t+1)i × NHIP t+1 NHIEP (t+1)i = NHIEP ti ×(1+ △ EMO i + △ PI i + △ IB i + △ OT i ) △ NHIE t+1 ≦ △ WTP NHIE :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t :基期年 ( 實施總額前一年 ) NHIEP :全民健康保險每人醫療給付費用 i :牙醫門診 (i=1), 中醫門診 (i=2), 西醫基層 (i=3), 醫院 (i=4), 其他 (i=5) NHIP :全民健康保險實際保險對象人數 △ EMO :投保人口組成結構改變對醫療給付費用影響率 △ PI :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△ IB :保險給付範圍改變對醫療給付費用影響率 △ OT :其他協商因素 △ WTP :付費者意願的成長率 i
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: 醫療費用之控制 支出上限、分區預算、分部 門預算、支付制度及支付標 準改革、審查制度之設計 同儕制約
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 共同管理 – 支付制度及審查制度,由健保局 與醫事團體共同管理 提升效率與專業自主性 行政審查由健保局執行 專業審查由健保局委託醫療團體負 責 品質確保及提升 – 品質確保方案 將執行績效 (performance) 納入預 算協定之依據
總額支付制度之現況: 部門區分與實施進度 民 87 年 7 月:牙醫門診 民 89 年 7 月:中醫門診 民 90 年 7 月:西醫基層 民 91 年 7 月:醫院 (民 91 年 7 月起全面實施)
總額協定與分配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醫院 總額 西醫基層 總 額 中醫 總額 牙醫 總額 其他部門 總 額 行政院 衛生署 費協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