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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100 年「全民國防教育甄選活動」 主辦單位: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 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: http://gpwd.mnd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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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防教育徵文活動 (1/5) 目的: 爲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理念,增進全民參與國防事 務認知及意識,期藉徵文活動,鼓勵全民共同參與, 建立國人「全民國防」觀念,深化全民國防共識, 以提昇全民國防教育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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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防教育徵文活動 (2/5) 參加對象:全國高中 ( 職 ) 學生、大專院校(含博、 碩士研究生)及社會人士。 組別及主題: ( 一 ) 高中職組:全民國防與國家安全 ( 二 ) 大專院校組:全民國防教育的時代意義 ( 三 ) 社會組(含博、碩士研究生):全民國防教 育之推展與實踐。 報名時間: 民國 100 年 5 月 1 日起辦理報名及收件作業,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截止收件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,請至 國防部全球資訊網( http://www.mnd.gov.tw )或全民 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( http://gpwd.mnd.gov.tw )下載 報名表及相關資訊。 http://www.mnd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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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防教育徵文活動 (3/5) 作品規範: 1. 撰文字數: 2000~4000 字。 2. 個人得依組別投稿,並不得抄襲他人創作,凡曾參加 任何競賽入選受獎之作品亦不得參加比賽,每人僅限 投稿 1 篇文章。 3. 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獲選作品爾後運用效益,繳交作品 時應含「印刷紙本 1 式 5 份」、「電子檔光碟」、「報 名表」及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」各乙份 ( 格式及須 知、報名表、讓與同意書如附錄 1-3) ,若以學校為單位 報名,可統一燒錄光碟,惟須於光碟內、外詳述,資 料未完整者不納入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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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防教育徵文活動 (4/5) 作品審查及評選方式: 一、所有甄選稿件區分初評及複評二階段實施,通 過初評之作品(得獎數加二分之一)即進入複評。 二、由國防部敦聘教師、專家、學者籌組評選會: ( 一 ) 遴聘委員 5 名,並依組別各評選前 3 名及佳作 2 名。 ( 二 ) 評選項目及標準: 1. 主題內容: 50 %。 2. 文章創意與創新性: 20 %。 3. 結構組織、修辭: 30 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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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防教育徵文活動 (5/5) 獎勵方式:經評選之優良作品,均頒發禮券及獲獎 證明書乙幀;各組取前 3 名暨佳作 2 名。 ( 一 ) 第 1 名:禮券 10,000 元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 ( 二 ) 第 2 名:禮券 8,000 元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 ( 三 ) 第 3 名:禮券 5,000 元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 ( 四 ) 佳 作:禮券 3,000 元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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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放教育海報甄選 (1/5) 目的: 爲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理念,激發全民參與國防事 務熱忱,甄選具創意、影響力、吸引力與效果之海 報,運用於全民國防教育各項活動宣傳,以提昇全 民國防教育之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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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放教育海報甄選 (2/5) 參加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體國民。 甄選主題及組別: (一)主題:以「全民國防」為主題,內容須彰顯全民 國防理念及內涵,激發全民參與熱忱。 (二)參選組別: 1 、高中、職學校組。 2 、大專院校組。 3 、社會組(含博、碩士研究生)。 報名時間: 自民國 100 年 5 月 1 日起辦理報名及收件,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截止收件(郵戳為憑),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國 防部全球資訊網( http://www.mnd.gov.tw )及全民國 防教育全球資訊網( http://gpwd.mnd.gov.tw )。 http://www.mnd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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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放教育海報甄選 (3/5) 作品規範: 1、內容: ( 1 )激發全民「認識國防、關心國防、參與國防」之熱忱,堅定自我防衛意志,確 保國家安全。 ( 2 )彰顯「全民國防教育」內涵,凝聚國人「生命共同體」信念,鼓勵全民以具體 行動,支持國防建設,建構「固若磐石」的國防。 ( 3 )以圖像為主、文字為輔,內容須顯示全民國防教育圖徽(於全民國防教育網 【 http://gpwd.mnd.gov.tw 】提供下載)。 2 、作業軟體以 Photoshop 、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,檔案模 式請儲存為 CMYK 模式,勿用特別色(金、銀及螢光色等),手工稿不予評比。 3 、參賽作品尺寸一律為 216×303mm (含天、地、左、右各 3mm 國際標準出血), 解析度為 600dpi 。 4 、參賽作品均須依規定加註全民國防教育圖徽及中、英文字樣;參賽者可依畫面 視覺美觀,自行調整擺放位置與文字色彩,唯圖徽應按照標準樣式不得變更其色 彩,且全民國防教育之中、英文名稱須於海報畫面中清晰可見。 5 、參賽作品不須加註國防部部徽及中、英文字樣。 6 、參賽作品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距離,避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時,造成版 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。 7 、完稿作品請注意整體明度,避免獲獎作品於印製作業時影響其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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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放教育海報甄選 (4/5) 作品審查及評選方式: 一、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,不得抄襲他人創 作,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三件為限,凡曾參加任何 競賽入選受獎之作品亦不得參加比賽。 二、所有甄選稿件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實施。 三、由本部敦聘教師、專家、學者擔任海報甄選評審: (一)由本部訂定評選規定,並遴聘產、官、學界之專 業人員 5 員組成評審會,擔任海報甄選評審作業。 (二) 7 月初由本部先行資審後,交評審區分初審及複審 二階段實施,並於 7 月底完成評選,遴選各組前 3 名及 佳作 2 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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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屆全民國放教育海報甄選 (5/5) 獎勵方式:各組取前 3 名暨佳作 2 名,經評選之優良 作品,均頒發禮券及獎座乙座。 第一名:頒發 15,000 元禮券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 第二名:頒發 10,000 元禮券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 第三名:頒發 8,000 元禮券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 佳作:頒發 5,000 元禮券、獲獎證明書乙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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